課程專區

114年甲類輔具評估人員培訓課程

課程日期:114.04.19(六)~114.08
課程地點:臺北市中正區青島東路8號
招收人數:35人
課程費用:13,000元
報名日期:114.03.10(一)中午12:30~【報名至114.03.15(六)晚上18:00止】
錄取公告:錄取名單如下,正取者將於今日收到信件通知,且應於114年03月24日(一)前匯款繳費,未繳費者視同放棄,若未收到信件請主動聯繫
學員名單公告:上課學員名單如下,學員皆會收到費用繳款證明開立說明信件,若未收到信件請主動聯繫
◆欲申請補課者請直接來信聯繫。

社團法人臺灣輔助科技及照顧福祉推廣協會
114年甲類輔具評估人員培訓課程簡章

        輔具評估人員係指,依據「身心障礙者個人照顧服務辦法」、「身心障礙者服務人員資格訓練及管理辦法」及「身心障礙者輔具費用補助基準表」規範,聘用於經政府設置或委託之輔具服務單位,執行政府輔具評估服務。為提升各縣市輔具服務單位輔具評估人力量能,本協會規劃辦理『甲類輔具評估人員培訓課程』。
一、 課程目標
培養「甲類輔具評估人員」應具備之專業知能與素養,透過理論與實務及實習課程,掌握評估之基本原理、方法及評估操作。
二、 指導單位
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
三、 主辦及合辦單位
主辦單位:社團法人臺灣輔助科技及照顧福祉推廣協會
合辦單位:臺北市西區輔具中心、臺北市南區輔具中心、新北市輔具資源中心
四、 受訓對象資格
(一) 參訓學員:領有物理治療師或職能治療師考試及格證書,現職非輔具廠商從業人員,且同意完成受訓後列入資訊公開之輔具評估人員人才資料庫。錄取順序如下:
1. 縣市輔具中心推薦之專任或兼任人員(報名時請檢附相關證明文件)。
2. 服務於醫療院所、教育體系或勞政體系之專任或兼任人員(報名時請檢附相關證明文件)。
3. 其他。
(二) 補課學員:指該項課程缺課者、該項課程補考一次且未及格者;本計畫各門課程,接受其他開設「甲類輔具評估人員」課程專班的單位轉介學員補課,補課人員須先經本機構審核通過後方能補課(報名時應檢附已完成課程成績證明)。
五、 招收學員人數、與修課規範
(一) 本課程預計招收參訓學員35人,每堂補課學員5人。
(二) 學員修課規範:
1. 參訓學員必須修習所有課程並通過課後測驗方能取得本協會頒發之結業證書;補課學員必須補齊現行課程內容與課程時數且通過課後測驗方能取得本協會頒發之結業證書。
2. 每項課程辦理結束當日安排30分鐘考試,學員考試成績以60分為及格,方能取得該課程時數;不及格者至多得補考一次,並列入紀錄。學員如考試作弊,經確認即取消受訓資格與全部課程時數。
3. 學員需每半日簽到、簽退一次。
4. 請假規定:請假應於事前提出並經本協會同意後始得請假,如有不可抗力因素且無法於事前提出,應於事後3日內提出申請並經本協會同意。
5. 缺課認定:
(1). 各項課程有以下情況者,即視為缺課:
I. 請假。
II. 遲到、早退時數超過30分鐘。
III. 曠課(未依上開請假規定辦理)。
(2). 缺課者須補課,且須完成各項課程所有時數並通過考試後,始得取得本協會頒發之結業證書。
6. 學員如有以下情況者,將取消後續上課資格,且取消前所上課總時數,不發給時數證明:
(1). 缺課超過基礎課程及理論與實務課程總時數22小時(含)以上者。
(2). 曠課超過8小時(含)者。
7. 補課規定:
(1). 補課學員應於次年度補完所有課程時數,如未於次年度完成,則前一年度所上課程時數皆予取消;如次年度該類輔具評估人員課程未開班,得順延一年。
(2). 補課學員補課前須將原辦訓單位開立已完成課程名稱及時數資料證明文件提供予本協會。審核通過者方可自費參加本協會之訓練課程;如補課學員同時完成全部課程訓練者(含實習課程),由本協會函報主管機關同意後核發輔具評估人員訓練結業證明書。
(3). 基礎課程、理論與實務課程及實習如有缺課需補課者應自行負擔相關費用。
8. 實習規定:
(1). 學員須完成基礎課程及理論與實務課程所有時數,始得參與實習課程。
(2). 學員應依各類評估人員資格訓練課程內容之規定,可獨立評估個案並完成評估報告書。
(3). 學員應於行前自備實習當日所需之計量工具(例如:捲尺、皮尺、相機、筆電…),以利基本量測、到宅訪視流程演練及電子繪製平面圖等相關評估作業。
(4). 實習課程為考量師資人力、設備等以維護課程品質,規劃每10名學員至少一名實習教師及一名助教;若學員人數過多時,實習單位須依比例配置實習教師。
六、 學員職務
依據身心障礙者輔具費用補助基準表相關規定執行輔具評估,內容涵蓋身心障礙者之身體功能與構造、活動及參與和使用環境之資料蒐集、輔具使用評估,並依據評估結果執行輔具配置、補助或轉介之建議,完成撰寫「輔具評估報告書」及執行輔具檢核與追蹤紀錄。
七、 課程學分認證
(一) 學員於全部課程結束後,本協會將合格名單及相關資料報送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審核,核定後發給甲類輔具評估人員結業證明字號,並取得甲類輔具評估人員資格。
(二) 本協會協助申請物理治療師、職能治療師之醫事人員繼續教育積分,各類繼續教育積分每日申請以不超過8點為原則。
(三) 學員取得訓練結業證書後之相關資料(姓名、輔具科技服務專業人員、證書年度、核定字號等),將由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多功能輔具資源整合推廣中心公開於輔具資源入口網>輔具服務>輔具評估人員資料庫。
八、 費用
(一) 受訓學員付費:
1. 參訓學員:報名後經公告並通知錄取後再行繳費,費用新台幣13,000元。若學員因故無法參訓,開課日一週前(114/04/12)提出退費申請者,退還報名費用之9成;第五天課程(114/04/24)前提出退訓者,退還報名費用之5成;第五天課程(114/04/24)之後提出退訓者,恕不退費。預計114年03月19日(三)AM09:00公告錄取名單,錄取者應於114年03月24日(一)前匯款繳費,未繳費者視同放棄。
2. 補課學員:
(1). 參加基礎課程及理論與實務課程補課時,須繳交每小時新台幣700元補課費用;參加實習課程補課者,須繳交新台幣2,500元補課費用。
(2). 若補課學員臨時因故無法補課者,恕不退費。
(二) 繳費方式:
匯款至郵局帳號「00020460298617」,戶名「社團法人臺灣輔助科技及照顧福祉推廣協會」,匯款後回覆匯款資訊(學員姓名、電話、匯款銀行與帳號末五碼)至本協會電子信箱([email protected]),以利確認。
九、 報名辦法及注意事項
(一) 報名方式:預計114年03月10日(一)中午12:30開放本協會網站>課程及活動專區報名【網址:https://atwelfare.com/】,並且簡章報名資訊將公告於輔具資源入口網及本協會網站。
(二) 報名資料僅供本課程使用。
(三) 截止時間:114年03月14日(五)下午01:30,若報名人數超過50人將提前截止;若報名人數未達半數18人時,則停止辦理此課程。
(四) 本協會有權依公告之優先錄取原則決定錄取名單,錄取名單預計於114年03月19日(三) AM9:00登載於本協會網站【網址:https://atwelfare.com/】。
(五) 如遇不可抗力之因素(如颱風、地震),得視情況停課,並由本協會另行安排補課時間,並於課前公告於本協會網站【網址:https://atwelfare.com/】。
(六) 其他注意事項
1. 課程當天若有發燒(額溫≧37.5℃、耳溫≧38℃)或身體不適者,請自行做好防護措施以免影響他人。
2. 為響應環保愛地球,請自備水杯、水壺、餐具等。
3. 本次不含午餐。
十、 上課地點
(一) 基礎課程及理論與實務課程地點:
臺北市非政府組織(NGO)會館-多功能資料室(臺北市中正區青島東路8號)
序號【4】課程上課地點為臺北市西區輔具中心(臺北市中山區長安西路5巷2號2樓)
(二) 實習課程地點:
臺北市西區輔具中心(臺北市中山區長安西路5巷2號2樓)
臺北市南區輔具中心(臺北市信義區大道路116號3樓-2)
新北市輔具資源新店中心(新北市新店區北新路一段281號)
十一、 課程聯絡方式
聯絡人及電話:李佩璇0928127791
E-mail:[email protected]